白内障手术术后须知
1. 术后如有不适反映( 如眼痛并伴有头痛 ,恶心等 )应及时告诉医生。
2. 术后回病房 ,不可自行取掉眼罩和敷料 ,不能压迫术眼 ,如有不适 应立即请医生诊视。
3. 术后一周内避免便秘 、 咳嗽 ,埋头时间过长或大怒大笑 ,术后12月 内都不宜参与重体力劳动 ,不提重物 ,不做剧烈运动( 长跑 、举重等)。
4. 术后饮食宜清淡 ,多吃富含高蛋白 、维生素丰富的食物 。多吃水果、 蔬菜 ,保持大便通畅。
5. 术后用药常规:抗生素类眼液滴术眼,每日4-6次;眼药水连续使用 3-4周 ,门诊随访调整。
6. 复诊时间: 出院后 、一周 、一月 、三月内均需来院复查 。若有特殊 情况 ,请及时到医院就诊或与医生联系。
7. 术后一月内避免生水 、脏水及洗发水进入眼内 ,请不要用手搓揉术 眼 ,以免引起眼内炎症。
8. 术后不要过度用眼 ,避免情绪激动 ,应保持情绪稳定 。术后滴( 涂 ) 眼药 ,勿给眼球施加压力,应保持用药无菌 。滴药时首先请清洗双手 ,一手中指向下拉开下睑 ,注意切勿压迫眼球 ,另一只手拿眼药瓶 ,双手依托支撑 固定 ,仰头向上视 ,将眼药水滴到大眼角处 ,切记不要把药瓶口接触眼周围 皮肤或眼睫毛 。滴完眼药后, 眼睛轻轻闭上休息5—10分钟即可。
9.糖尿病 ,青光眼 ,高度近视等病员应3个月至半年到院检查眼底视功能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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